湿巾洗脸巾无菌车间
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形状可以是固体液体。例如,一次性使用手套或指套(不包括*用手套或指套)、纸巾、湿巾、卫生湿巾、卫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等,在本标准中统称为“卫生用品”,配置必需的生产和质检设备,有完整的生产和质检设备,有完整的生产和质检记录,切实保证产品卫生质量。
湿巾洗脸巾无菌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产生有害物质的,必需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原材料和成品应分开堆放,待检、合格、不合格原材料和成品应严格分开堆放并设明显标志,仓库内应干燥、清洁、通风,设房虫、防鼠设施与垫仓板,符合产品保存条件。进入生产区要换工作衣和工作鞋,戴工作帽,直接接触裸装产品的人员需戴口罩,清洗和消毒双手或戴手套;生产区前应相应设有更衣室、洗手池、消毒池与缓冲区。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指甲,工作时不得戴手饰,长发应卷在工作帽内。痢疾、伤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尖锐湿疣、淋病及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参与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活动。从事卫生用品生产的人员应在上岗前及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消毒级产品*终消毒必须采用环氧乙烷、电离辐射或压力蒸汽等有效消毒方法,所用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