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近日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方案以大气环境治理和水体环境提标为重点,提出了一系列治理行动,并规定了完成时限。方案要求:
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全市所有焦化、钢铁企业启动烟气排气筒改造,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全市所有制药、农药、化工(含煤化工)、汽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4月底前全面完成VOCs治理。
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实现无煤化。
实施流域治理,6月底前,确保昕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9月底前,确保沁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以上。
详情如下:
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确保《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2号)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攻略
坚持“八个治污”基本思路,以大气环境治理和水体环境提标为重点,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要求,集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实施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整治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查办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问责一批失职失责人员,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二、行动重点
(一)企业深度治理行动
1. 重点行业烟羽脱白治理。3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火电企业由市经信委牵头,焦化、钢铁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2. 焦炉和钢铁烧结烟气排气筒改造。3月底前,全市所有焦化企业启动焦炉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原烟囱排放或采用与原烟囱同等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钢铁企业启动烧结(球团)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不低于70m的排气筒排放。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3. 煤焦发运站扬尘治理。按照“先停后搬,先停后治”原则,3月底前,市区主城区上风向5个煤炭发运站停止生产,启动搬迁工作,9月底前完成;按照“区内道路全硬化、装卸过程无扬尘、煤场喷淋不间断,扬尘监控全覆盖”要求,其他区域煤焦发运站停止生产,启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月底前完成。
市煤炭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 重点行业标准化治理。3月底前,启动铸造、洗煤、制砖、混凝土搅拌企业环境标准化治理,5月底前完成。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煤炭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5. 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查处、动态监管的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实施关停取缔;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规划、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完善手续、搬迁整合和规范提升;对已关停取缔的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二)扬尘污染治理行动
6. 城市大清洁行动。①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道路大清洗、栏杆绿化带大清洗、楼面楼顶积尘大清洗、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大清洗;对路沿街边地面实施全硬化,短期裸地(堆场)密网全覆盖,长期裸地(堆场)全绿化,3月底前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并建立长效机制;②加快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保洁示范街道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