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交通面临的总体形势:城市化势头迅猛、机动车拥有量增长迅速、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交通结构和路网结构不尽合理、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常识缺乏,交通管理措施不完善、管理效率低下、城市交通拥挤严重、社会消耗巨大、交通事故多发、汽车废气对城市环境污染严重。交通标志是显示交通法规及道路信息的图形符号,它可使交通法规得到形象、具体、简明的表达,用文字描述的内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专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
交通标志的制作材料:
(1)公路交通标志板均应采用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
(2)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三、四级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反光膜。
(3)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
(4)在保证均匀性和条件容许时,可以采用照明或发光二极管增加重要标志的视认效果。
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正确行驶方向。
(1)门架式标志或跨线桥上附着式标志的箭头,用来指示车道的用途或行驶目的地时,箭头应向下,并指向该车道的中心线;用来指示出口方向时,箭头应倾斜向上,倾斜角度应能反映出口车道的线形。
(2)路侧安装的指路标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头应指向上方,表示转向方向的箭头应与转向车道的线形保持一致。同时出现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个箭头时,指向右侧的箭头应放置在右侧,指向上、左的箭头应放置在左侧。
(3)箭头可以放置在主要标志文字的下方,或文字一侧的适当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