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质
业务范围:
- 危险场所防爆、防静电安装改造工程;
- 气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包括铝镁粉尘)安装、改造工程;
- 气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工程;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危险场所电气安全”初始或定期检测要求的爆炸危险场所 提供全套整改方案及整改施工(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 提供电气安全技术服务,协助厂家对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进行检查、维护;
- 防爆电气产品销售(提供符合要求的防爆产品、设计适用于该场所的非标防爆配电箱等);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
1、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电气设备和安装材料如接线盒、分线盒、端子箱等,必须具有经本国授权机构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外部应无损伤、裂纹。
2、在爆炸危险场所也可设置正压防爆的仪表箱,内装非防爆型仪表及其他电气设备,仪表箱的通风管必须保持畅通,在送电以前,应通入箱体积5倍以上的气体进行置换。
3、爆炸危险场所1区内的仪表配线,必须保证在万一发生接地、短路、断线等事故时,也不致形成点火源。因而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采用耐压防爆的金属管,穿线保护管之间以及保护管与接线盒、分线箱、拉线盒之间,均应采用圆柱管螺纹连接,螺纹有效啮合部分应在5~6扣以上。需挠性连接时应采用防爆挠性连接管。
4、在2区内的仪表配线,一般也应穿管,但只是为了保护电缆、电线的绝缘层不受外伤。
5、汇线槽、电缆沟、保护管穿过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场所分界线时,应采取密封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气体从一个危险场所串入另一个危险场所。
6、保护管与现场仪表、检测元件、电气设备、仪表箱、分线箱、接线盒、拉线盒等连接时,应在连接处以内安装隔爆密封管件,对2in以上的保护管每隔15m应设置一个密封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