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标准
系统的设计满足以下所列制造和试验标准:
1) ISO/IEC11801 《国际综合布线标准》
2) GB/50198 《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3) GB28184-2011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
4) 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5)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6)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9)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1监控报警功能
1) 被监控设备电源回路开关状态
2) 被监控设备电源的工作状态(电压、电流及报警状态信息)
3) 报警响应时间:≤100s
4) 报警声信号:可手动消除,当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再次启动
5) 报警光信号:红色LED指示灯常亮
3.2.2控制输出功能
1) 对个别或全部被监控设备的报警继电器进行远程遥控操作
2) 监控器控制输出:常开无源触点,容量:AC250V 3A或DC30V 3A
3.2.3故障报警功能
1) 监控器与模块(电压/电流信号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
2) 监控器主电源欠压(≤80%主电源电压)或过压(≥110%主电源电压)
3) 监控器与其分体电源间连接线断路、短路
4) 当监控器出现以上故障时,能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5) 故障报警响应时间:≤100s
6) 故障报警声信号:手动消除,当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再次启动
7) 故障报警光信号:黄色LED指示灯常亮
8) 故障期间,非故障回路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3.2.4自检功能
1) 连接检查:通信线路及分体电源线路的断路、短路
2) 设备自检:手动检查或系统自检
3) 自检耗时:≤60s
3.2.5报警记录功能
1) 记录10000条相关故障报警信息
2) 报警类型:故障类型、发生时间、故障描述
3) 报警事件查询
4) 报警记录打印
打印功能
监控系统可汉字打印,可打印报警事件及时间、故障事件及时间